23.第23章 庄主真是好兴致

2014-07-05 作者: 风絮莲子
  连续了多日的大雨终于停了,晨光破开云层下来,透过只挂了薄纱的窗子,有一些浅浅的光影在琉璃凤染俊美的侧脸上轻晃。

  他安静温柔的模样,竟好似不染尘埃的仙人,看得江素昔有一些痴了。

  “素昔啊,你的衣服,嗯,不能穿了,”涂完药膏,琉璃凤染一边将那药膏的盒子盖盖上,一边道:“你先穿我的外袍,回去收拾收拾,晚上你跟褚云逸一起进宫去吧。”

  然后,他果然用自己那绯红的外袍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,抱着她,飞回左相府的院子。

  今日有些晚了,素琴早在屋子里急出了汗,见琉璃凤染抱着江素昔从窗子进来,旁若无她的越过她,将江素昔好好的放在了软被上,然后潇洒的转身,瞧也没瞧她一眼睛,闪身离开。

  素琴似个木桩子立在那里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:“他……他他他……小……小姐……”

  “没事,素琴,”江素昔知道琉璃凤染这行为着实吓住了素琴,出言道:“看你着急的模样,是有些什么事情发生吗?”

  素琴这才长长的呼了一口气,道:“倒是没什么大事,就是福伯说小姐进宫没什么首饰,请了玲珑斋送一些优品过来,让小姐挑选,看看这时辰,就快到了呢。”

  “好,你去给我拿那套浅绿色的衣裙过来,我的衣裳……咳咳……昨儿大雨淋湿了……”江素昔的面上浮起不自然的绯红,吩咐道。

  半个时辰后,江福带着玲珑斋的人进了江素昔的院子。

  数十个训练有素的女子稳稳端了托盘,白衣如玉的翩翩公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。

  江素昔讶然的站起了身子,望一眼面色平静的江福,又看一眼江福身边的白衣公子,沉默了几秒,清清冷冷的道:“庄主真是好兴致。”

  这白衣佳公子,正是天下第一山庄的庄主沐久阳。

  “久阳今日刚好有空,便一起来了,这些首饰,都是久阳亲自挑选的,若是不合大小姐的心意,久阳再重新选一批。”沐久阳见江素昔面上不喜,知道他的突然出现确实太唐突了些,更轻柔的声音道。

  “本小姐素来对这些个金银首饰不甚欢喜,”江素昔如是说,转向素琴:“素琴,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东西,挑几样,送客!”

  沐久阳的笑容一僵,江福忙上前打圆场:“沐庄主,我家大小姐性子比较直,这个……”

  “江管家,您太客气了。”沐久阳笑了一声,打断江福的话道:“您是前辈,唤我久阳即可。”

  沐久阳走上前,将那些托盘上的红布一一揭开:“久阳认为,大小姐这般的女子,这金银首饰自然是不适合,因此久阳选的这些,都是自然灵气之物。”

  只往那托盘上之物瞟了一眼,江素昔就知道了玲珑斋之所以会成为女子首饰第一家的原因。

  上好的美玉,精良的雕工,若为花鸟,则栩栩如生,若为纹样,则复杂大气,精细之处,丝连不断,珠玉相接,浑然天成……

  江素昔走上前,拿起一支冰翠之玉做成的簪子,簪子的一头,依照玉石自然的纹理,雕了一朵晶莹的花,花心用的是深海珍珠,散发着温润的光泽,情不自禁的赞道:“我从未见过,有人能将珠玉之物做的如此巧夺天工。”

  江福见状,一颗提起的心终于放下,面上浮起笑容:“把这些东西,都放下吧,让大小姐,好好挑选。”

  言罢,引着那些女子一起出去了,出去之前,回头看了一眼素琴,素琴马上会意,移了步子站去门口。

  “我们管家,好似挺欢喜你的,”江素昔摆弄着托盘里的珠玉首饰,漫不经心般的道:“不过我却觉得,你这人,好没礼貌。你是见着每一个感兴趣的女子,都会如此死缠烂打吗?可是……我怎么听说,你至今未曾娶妻?”

  未等到沐久阳有什么答话,江素昔又道:“我一点都不喜欢商人,商人多算计,无利不图谋,而你,无疑是个最成功的商人。”

  前一世,她的父亲江建末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,虽然他算得上是一个有良心的好商人,却也是诸多圆滑,除了待她这个亲生女儿稍微好一些,旁的一律凉薄,以至于她的童年,一片荒凉。

  还有那个做了她丈夫的渣滓男,也是一个商人,一个黑心黑肝龌龊恶心的商人。

  “云泽与风雷交界的地方,有一个小城,叫黄沙城,顾名思义,大风起时,黄沙滚滚,遮天蔽日,”江素昔话里面直白的厌恶,并未入得沐久阳的心,他只是走到窗边,轻轻的开口:

  “我很小的时候,便是和母亲住在那黄沙城,母亲去给城里面有钱的人家洗衣,辛苦一天得两个掺满了沙土的饼,都带回来,她吃半块,我吃一块半。

  我们住在用别人不要的木板钉成的小屋子里,冬天的时候,风就从大大小小的洞钻进来,被子太薄,舍不得烧柴火,冷寒入骨,冻的我常常在夜里痛醒,然后,母亲抱着我,哭到天明。

  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,我七岁那年,城西的一个富人看上了她,要强娶了去给他做第十九房小妾,母亲不从,用她唯一的那一支玉簪,将个好好的脸,划得丑陋不堪……

  伤好之后,她将那支玉簪砸了,母亲说,玉石是天地自然的孕育,是有灵气的东西,染了血,就不干净了,就没有用了……

  然后,母亲告诉了我一些,我宁愿这辈子都不知道的东西。

  母亲的家乡,在云泽最富饶的江洲城,当年的江洲第一美女,是沐家三小姐,是我的母亲沐轻烟,柳家是书香门第,最重礼制。庶女只能嫁庶夫或者为妾,当家主母又是个心底毒辣的,就这样,他们将我的母亲嫁去了当时的云泽首富金府……

  出嫁的那一日,香车百乘,金银布匹无数,在别人的眼中,也算是风光大嫁。

  母亲的父和那当家主母与母亲说亲时,说是嫁给金家二公子,哪知母亲嫁过去之后,才知道嫁的人,是六十有三的金家老爷。

  老头子自然是不能行房事的,娶我的母亲只是为了面子好看,便由着他那三个****的儿子胡来……有一日,母亲趁着他们放松了戒备,扮成丫鬟,逃回家。

  母亲真是个善良的女子啊,她一直以为,她的父亲是不知道这偷龙转凤的事情的,所以她逃到他身边,求他庇护,可他干了什么?他直接将母亲绑了,丢给那当家主母,让她用一个囚车,将母亲送给金家大宅……

  母亲怀孕三个月以后,那些人终于不再日夜折磨她,她也终于寻着第一次机会,从金家逃走,一路乞讨,到了黄沙城,生下那连父亲都谁都不知道的孩子。

  当然,那个孩子,就是我,沐久阳……

  母亲告诉我这件事情以后,便开始更加努力的去赚钱,一个毁了容颜的中年女人,没有人会再多看一眼,什么脏活累活,她都去做,为的,就是换成一本又一本的书,让我学习……

  我十三岁的时候,离开了黄沙城,离开的时候,我答应了母亲,等我赚够了钱,就回去接她过好日子,我只用了两年的时间,就成为了可以买下整个黄沙城的富人。

  我高兴的回去,但迎接我的,是那破旧小木屋的地上,一具腐烂成白骨的……我的母亲。

  我将母亲的骨烧成灰,装进白玉瓶里,带上身上走遍了四国的每一座城池,只要是赚钱的生意我就去做,不管干净还是不干净……

  十七岁,我建了如今的山庄,那时,我的山庄,叫轻烟山庄,次年,成为天下公认的第一山庄……

  那时,尚没有人知道,天下第一山庄的庄主,还是不满十八的少年郎。

  天下第一山庄名扬四国的时候,云泽是饥荒年,那一年,前云泽首富金家,被夜间的一场大火,烧得干干净净,金家三百四十六口,无一人逃出火场……”

  很长的故事,沐久阳用了三个时辰才说完,他的语气十分平静,就好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一般。

  “他们当然逃不出来了,因为大火烧起时,那金家大宅已经没有了活人!”江素昔轻轻走过去,将手里倒好的茶杯递过去。

  有一些人,是好人,披着一张好人的皮,做尽了坏事。

  还有一些人,是怀人,双手染血,只是为了守护自己所在乎的人,骨子里,却比谁都善良干净。

  沐久阳回过头,望着江素昔的眼眸,许久。

  “我只是太过孤独。”他接过那杯茶,却并未喝,温热的茶水,冒着一缕香气,七尺高的男儿,滑落眼角一滴晶莹的泪。

  这是江素昔第一次见得沐久阳的眼泪,那以后长长的岁月里,他陪着她,入朝堂上战场,几经生死,血骨挣扎,再也没有落过一滴眼泪。

  这时的江素昔还不知道沐久阳是怎样的人,她只是相信,一个为了母亲,逼迫自己奇迹般的成为巨人的人,他心,不黑。

  “沐久阳,你为何选择了我呢?”日,西下,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,他白衣美好的模样,给人一些不真实的感觉。

  连续了多日的大雨终于停了,晨光破开云层下来,透过只挂了薄纱的窗子,有一些浅浅的光影在琉璃凤染俊美的侧脸上轻晃。

  他安静温柔的模样,竟好似不染尘埃的仙人,看得江素昔有一些痴了。

  “素昔啊,你的衣服,嗯,不能穿了,”涂完药膏,琉璃凤染一边将那药膏的盒子盖盖上,一边道:“你先穿我的外袍,回去收拾收拾,晚上你跟褚云逸一起进宫去吧。”

  然后,他果然用自己那绯红的外袍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,抱着她,飞回左相府的院子。

  今日有些晚了,素琴早在屋子里急出了汗,见琉璃凤染抱着江素昔从窗子进来,旁若无她的越过她,将江素昔好好的放在了软被上,然后潇洒的转身,瞧也没瞧她一眼睛,闪身离开。

  素琴似个木桩子立在那里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:“他……他他他……小……小姐……”

  “没事,素琴,”江素昔知道琉璃凤染这行为着实吓住了素琴,出言道:“看你着急的模样,是有些什么事情发生吗?”

  素琴这才长长的呼了一口气,道:“倒是没什么大事,就是福伯说小姐进宫没什么首饰,请了玲珑斋送一些优品过来,让小姐挑选,看看这时辰,就快到了呢。”

  “好,你去给我拿那套浅绿色的衣裙过来,我的衣裳……咳咳……昨儿大雨淋湿了……”江素昔的面上浮起不自然的绯红,吩咐道。

  半个时辰后,江福带着玲珑斋的人进了江素昔的院子。

  数十个训练有素的女子稳稳端了托盘,白衣如玉的翩翩公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。

  江素昔讶然的站起了身子,望一眼面色平静的江福,又看一眼江福身边的白衣公子,沉默了几秒,清清冷冷的道:“庄主真是好兴致。”

  这白衣佳公子,正是天下第一山庄的庄主沐久阳。

  “久阳今日刚好有空,便一起来了,这些首饰,都是久阳亲自挑选的,若是不合大小姐的心意,久阳再重新选一批。”沐久阳见江素昔面上不喜,知道他的突然出现确实太唐突了些,更轻柔的声音道。

  “本小姐素来对这些个金银首饰不甚欢喜,”江素昔如是说,转向素琴:“素琴,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东西,挑几样,送客!”

  沐久阳的笑容一僵,江福忙上前打圆场:“沐庄主,我家大小姐性子比较直,这个……”

  “江管家,您太客气了。”沐久阳笑了一声,打断江福的话道:“您是前辈,唤我久阳即可。”

  沐久阳走上前,将那些托盘上的红布一一揭开:“久阳认为,大小姐这般的女子,这金银首饰自然是不适合,因此久阳选的这些,都是自然灵气之物。”

  只往那托盘上之物瞟了一眼,江素昔就知道了玲珑斋之所以会成为女子首饰第一家的原因。

  上好的美玉,精良的雕工,若为花鸟,则栩栩如生,若为纹样,则复杂大气,精细之处,丝连不断,珠玉相接,浑然天成……

  江素昔走上前,拿起一支冰翠之玉做成的簪子,簪子的一头,依照玉石自然的纹理,雕了一朵晶莹的花,花心用的是深海珍珠,散发着温润的光泽,情不自禁的赞道:“我从未见过,有人能将珠玉之物做的如此巧夺天工。”

  江福见状,一颗提起的心终于放下,面上浮起笑容:“把这些东西,都放下吧,让大小姐,好好挑选。”

  言罢,引着那些女子一起出去了,出去之前,回头看了一眼素琴,素琴马上会意,移了步子站去门口。

  “我们管家,好似挺欢喜你的,”江素昔摆弄着托盘里的珠玉首饰,漫不经心般的道:“不过我却觉得,你这人,好没礼貌。你是见着每一个感兴趣的女子,都会如此死缠烂打吗?可是……我怎么听说,你至今未曾娶妻?”

  未等到沐久阳有什么答话,江素昔又道:“我一点都不喜欢商人,商人多算计,无利不图谋,而你,无疑是个最成功的商人。”

  前一世,她的父亲江建末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,虽然他算得上是一个有良心的好商人,却也是诸多圆滑,除了待她这个亲生女儿稍微好一些,旁的一律凉薄,以至于她的童年,一片荒凉。

  还有那个做了她丈夫的渣滓男,也是一个商人,一个黑心黑肝龌龊恶心的商人。

  “云泽与风雷交界的地方,有一个小城,叫黄沙城,顾名思义,大风起时,黄沙滚滚,遮天蔽日,”江素昔话里面直白的厌恶,并未入得沐久阳的心,他只是走到窗边,轻轻的开口:

  “我很小的时候,便是和母亲住在那黄沙城,母亲去给城里面有钱的人家洗衣,辛苦一天得两个掺满了沙土的饼,都带回来,她吃半块,我吃一块半。

  我们住在用别人不要的木板钉成的小屋子里,冬天的时候,风就从大大小小的洞钻进来,被子太薄,舍不得烧柴火,冷寒入骨,冻的我常常在夜里痛醒,然后,母亲抱着我,哭到天明。

  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,我七岁那年,城西的一个富人看上了她,要强娶了去给他做第十九房小妾,母亲不从,用她唯一的那一支玉簪,将个好好的脸,划得丑陋不堪……

  伤好之后,她将那支玉簪砸了,母亲说,玉石是天地自然的孕育,是有灵气的东西,染了血,就不干净了,就没有用了……

  然后,母亲告诉了我一些,我宁愿这辈子都不知道的东西。

  母亲的家乡,在云泽最富饶的江洲城,当年的江洲第一美女,是沐家三小姐,是我的母亲沐轻烟,柳家是书香门第,最重礼制。庶女只能嫁庶夫或者为妾,当家主母又是个心底毒辣的,就这样,他们将我的母亲嫁去了当时的云泽首富金府……

  出嫁的那一日,香车百乘,金银布匹无数,在别人的眼中,也算是风光大嫁。

  母亲的父和那当家主母与母亲说亲时,说是嫁给金家二公子,哪知母亲嫁过去之后,才知道嫁的人,是六十有三的金家老爷。

  老头子自然是不能行房事的,娶我的母亲只是为了面子好看,便由着他那三个****的儿子胡来……有一日,母亲趁着他们放松了戒备,扮成丫鬟,逃回家。

  母亲真是个善良的女子啊,她一直以为,她的父亲是不知道这偷龙转凤的事情的,所以她逃到他身边,求他庇护,可他干了什么?他直接将母亲绑了,丢给那当家主母,让她用一个囚车,将母亲送给金家大宅……

  母亲怀孕三个月以后,那些人终于不再日夜折磨她,她也终于寻着第一次机会,从金家逃走,一路乞讨,到了黄沙城,生下那连父亲都谁都不知道的孩子。

  当然,那个孩子,就是我,沐久阳……

  母亲告诉我这件事情以后,便开始更加努力的去赚钱,一个毁了容颜的中年女人,没有人会再多看一眼,什么脏活累活,她都去做,为的,就是换成一本又一本的书,让我学习……

  我十三岁的时候,离开了黄沙城,离开的时候,我答应了母亲,等我赚够了钱,就回去接她过好日子,我只用了两年的时间,就成为了可以买下整个黄沙城的富人。

  我高兴的回去,但迎接我的,是那破旧小木屋的地上,一具腐烂成白骨的……我的母亲。

  我将母亲的骨烧成灰,装进白玉瓶里,带上身上走遍了四国的每一座城池,只要是赚钱的生意我就去做,不管干净还是不干净……

  十七岁,我建了如今的山庄,那时,我的山庄,叫轻烟山庄,次年,成为天下公认的第一山庄……

  那时,尚没有人知道,天下第一山庄的庄主,还是不满十八的少年郎。

  天下第一山庄名扬四国的时候,云泽是饥荒年,那一年,前云泽首富金家,被夜间的一场大火,烧得干干净净,金家三百四十六口,无一人逃出火场……”

  很长的故事,沐久阳用了三个时辰才说完,他的语气十分平静,就好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一般。

  “他们当然逃不出来了,因为大火烧起时,那金家大宅已经没有了活人!”江素昔轻轻走过去,将手里倒好的茶杯递过去。

  有一些人,是好人,披着一张好人的皮,做尽了坏事。

  还有一些人,是怀人,双手染血,只是为了守护自己所在乎的人,骨子里,却比谁都善良干净。

  沐久阳回过头,望着江素昔的眼眸,许久。

  “我只是太过孤独。”他接过那杯茶,却并未喝,温热的茶水,冒着一缕香气,七尺高的男儿,滑落眼角一滴晶莹的泪。

  这是江素昔第一次见得沐久阳的眼泪,那以后长长的岁月里,他陪着她,入朝堂上战场,几经生死,血骨挣扎,再也没有落过一滴眼泪。

  这时的江素昔还不知道沐久阳是怎样的人,她只是相信,一个为了母亲,逼迫自己奇迹般的成为巨人的人,他心,不黑。

  “沐久阳,你为何选择了我呢?”日,西下,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,他白衣美好的模样,给人一些不真实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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